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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 郑子殷狮兄:努力做法律界最好的公益人,公益界最好的法律人

 文章来源:广东诺臣(白云)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1-05-08      点击人次:1989



编者按:

  日前,广州律协微信公众号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用爱领跑公益路”专栏,讲述在公益路上永不止步的广州律师。本文转载自广州律协微信公众号,讲述广东诺臣(白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狮子会第一副会长郑子殷在社会公益路上的服务故事。


曾有人物专访称
郑子殷律师像长不大的孩子
带着执拗追寻正义和光明
他却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
庆幸的是遇到了喜欢的事情坚持做下去
未来,他依然会坚持努力做到
法律界最好的公益人
公益界最好的法律人



  “我们这一路的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这句话出自韩国电影《熔炉》,郑子殷律师在每次分享儿童保护经验后他都会提及。

  郑子殷律师是广东诺臣(白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民盟广州市委员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同时,他还在全国律协、广东律协、广州律协的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担任主任、副主任等职务,致力于慈善公益等方面工作。曾获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广东好人”、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广州市最美志愿者”......法律人、公益人、法律公益人,可以说是对他极简的概括。

从法律人到公益人再到法律公益人


  从事法律行业26年,第一次让郑子殷律师感受到人身价值的事情是从事志愿服务。他参加“视觉第一·云南行”,跟随医疗队伍前往云南林琅的贫困山区,为白内障老年患者实施免费手术。在现场,他被异常简陋的工作条件以及医生和志愿者们的敬业精神所震撼。当患者蒙眼的纱布被掀开时,一位白发苍苍、满布皱纹的老人抱着朝夕相处但从未谋面的孙子喊着:看见了,我看见了!这一刻他发现了一种超越名利的喜悦。一场手术,不仅让老人们重见光明,更使得他们家中的劳动力得到解放。汶川地震期间,郑子殷律师成为了一名后勤志愿人员,勇敢地奔赴前线。一周的时间,他们的团队通过专业志愿活动,为数万名灾区群众和救助官兵提供心理干预服务。那一次他的内心有了非常强烈的“实现感”,他坚定地喜欢上志愿服务,因为那是他想要的,于是他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一干就是16年。



郑子殷律师参加“视觉第一·云南行”活动



郑子殷律师参与青海玉树地震救灾工作


  郑子殷律师参与组织策划执行“2010亚运童行”“羊城五胞胎”“全城义剪·碧心行动”等在广州颇具影响力的公益活动。同时,他也是“红色行动·血液银行”“母乳爱”“小白同行-白血病儿童救助”等一系列公益项目的发起人之一。他所在的碧心中心为帮助重症儿童共筹集善款1200多万元人民币,救助1000多名罹患白血病、肿瘤、早产等患儿,服务6000多个患儿家庭。众多孩子在他们的帮助下,康复回归家庭,重返心爱的校园。目前,碧心正联合广州市慈善会等各方社会力量,合作搭建“珠珠救助”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平台,探索新的慈善医疗救助模式。

  多年的志愿服务经历让他更明白:孩子,是社会单元里最脆弱的个体。他执着而坚定的性格,促使他在2012年某3岁女童被性侵案件中,作为被害人代理人走上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维权之路。当时的维权十分困难,被害人家庭很是无助,他们不知道能找谁帮助,更不知道法律援助、心理干预、医疗救治、政府福利救助等事宜。当他第一次见到受害女童父亲时,想给予其一点慰藉,于是拍了拍这位父亲的肩膀,他能感受到父亲的身体在颤抖,那种无助之感难以言表。由于举证难,孩子难以适应询问程序等原因,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罪。经过不懈努力,二审时被告人最终被判定有罪。那天,他才真正放下积压在心里两年的大石。“正义或许迟到,但永不缺席”。这是他当时脑子里的话。这条路,一走就是9年。



以真挚公益情怀守护祖国花朵


  郑子殷律师团队依托全国律协未保委、广州市检察院、团市委的支持和专业帮助,在广州为被害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法律保护。他亲自办理了10多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他以法律维权为主线,同时整合社工、心理等专业力量,致力以最有效的方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其中一个案件,是父亲对女儿实施性侵害,他立足实际,推动白云团委以自身名义作为申请人,提起诉讼,撤销被害人父亲的监护权。该案入选全国律协《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热定问题评析》,成为全国第一起以共青团名义发起撤销监护权的诉讼案件。2018年,他办理的“海珠区儿童断手案”更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十大典型案(事)例之首。


  一个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远,一起来更精彩!郑子殷律师立足儿童优先保护视角,为1万多名律师、教育工作者、儿童福利督导员、社工等进行未保专业知识和法律援助培训,不断激发公益情怀,为未成年人保护职业共同体赋能,积极培育未保力量。他依托广州市律师协会和广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牵头组建法治“童”行志愿服务总队,他所在的君诺未保中心亦通过承办两届“花城有爱,法护未来”普法课件大赛,打造专业律师普法志愿队伍。三年来,服务总队已拥有500名志愿律师,走进700所校园,为近16万名学生进行普法宣讲,逐步推动以广州律师为主体的“普法进校园”活动标准化、项目化和品牌化。



上图:郑子殷律师所在的君诺未保中心承办2018年“花城有爱 法护未来”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课件大赛



下图:郑子殷律师参与组织2019年法治“童”行志愿者培训


  作为一名律师,他还积极推动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机制,参与制定了《广州市处理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郑子殷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总结经验,以内参形式向广州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广州改进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机制的若干建议》。郑律师还牵头制定了《广州市办理未成年人法援案件指南》,为未成年人法援工作专业化贡献力量。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郑子殷律师发现国内儿童口罩相关生产标准竟是一片空白。因此,他向广州市政协提交社情民意《关于解决儿童口罩问题建议》,呼吁制定儿童口罩广州标准。广州市政协迅速采纳,并通过《社情民意专报》上报全国政协。同时,他将《建议》改成了全国版,积极宣传,呼吁制定儿童口罩全国标准,希望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迅速推动落实。新华社客户端登载了建议,并编辑成舆情简报,送往国家有关部门,国务院妇儿工委协调推进。最终适时出台国标。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儿童口罩生产从鱼龙混杂到逐步规范,他非常庆幸自己能为推动国内儿童口罩生产标准的发展贡献一份“广州力量”。

多渠道发声助推公益前行


  在担任十三届广州市政协委员期间,郑律师递交了14份的社情民意和16份政协提案(立案办理14份)。在2020年递交的提案中,由郑子殷律师主笔携手广州市人大代表雷建威、叶君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关于加快落实我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建议和提案收获反响,广州市检察院等多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校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实施细则(试行)》。


  郑子殷律师在长期从事公共法律工作中,与多家媒体建立了深厚的关系。因此,他借助媒体的力量,多渠道多次为未成年人发声。他担任中央广播电台《华夏公益》的客座主持人,担任广东省电视台《珠江时评》《社会纵横》等多档节目的评论员,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多个报纸媒体上发声......


  近期,郑子殷律师还开通了自己的自媒体普法宣传号。他表示,自媒体短视频可以更大程度地被需要的群众看到,能够更好地把自己想普及的知识讲出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自己一份小小的力量。





编者按:

  日前,广州律协微信公众号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用爱领跑公益路”专栏,讲述在公益路上永不止步的广州律师。本文转载自广州律协微信公众号,讲述广东诺臣(白云)律师事务所主任、广东狮子会第一副会长郑子殷在社会公益路上的服务故事。


曾有人物专访称
郑子殷律师像长不大的孩子
带着执拗追寻正义和光明
他却认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
庆幸的是遇到了喜欢的事情坚持做下去
未来,他依然会坚持努力做到
法律界最好的公益人
公益界最好的法律人



  “我们这一路的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为了不被世界改变。”这句话出自韩国电影《熔炉》,郑子殷律师在每次分享儿童保护经验后他都会提及。

  郑子殷律师是广东诺臣(白云)律师事务所主任,民盟广州市委员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同时,他还在全国律协、广东律协、广州律协的未成年人保护专委会担任主任、副主任等职务,致力于慈善公益等方面工作。曾获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授予“广东好人”、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授予“广州市最美志愿者”......法律人、公益人、法律公益人,可以说是对他极简的概括。

从法律人到公益人再到法律公益人


  从事法律行业26年,第一次让郑子殷律师感受到人身价值的事情是从事志愿服务。他参加“视觉第一·云南行”,跟随医疗队伍前往云南林琅的贫困山区,为白内障老年患者实施免费手术。在现场,他被异常简陋的工作条件以及医生和志愿者们的敬业精神所震撼。当患者蒙眼的纱布被掀开时,一位白发苍苍、满布皱纹的老人抱着朝夕相处但从未谋面的孙子喊着:看见了,我看见了!这一刻他发现了一种超越名利的喜悦。一场手术,不仅让老人们重见光明,更使得他们家中的劳动力得到解放。汶川地震期间,郑子殷律师成为了一名后勤志愿人员,勇敢地奔赴前线。一周的时间,他们的团队通过专业志愿活动,为数万名灾区群众和救助官兵提供心理干预服务。那一次他的内心有了非常强烈的“实现感”,他坚定地喜欢上志愿服务,因为那是他想要的,于是他利用自己的闲暇时间一干就是16年。



郑子殷律师参加“视觉第一·云南行”活动



郑子殷律师参与青海玉树地震救灾工作


  郑子殷律师参与组织策划执行“2010亚运童行”“羊城五胞胎”“全城义剪·碧心行动”等在广州颇具影响力的公益活动。同时,他也是“红色行动·血液银行”“母乳爱”“小白同行-白血病儿童救助”等一系列公益项目的发起人之一。他所在的碧心中心为帮助重症儿童共筹集善款1200多万元人民币,救助1000多名罹患白血病、肿瘤、早产等患儿,服务6000多个患儿家庭。众多孩子在他们的帮助下,康复回归家庭,重返心爱的校园。目前,碧心正联合广州市慈善会等各方社会力量,合作搭建“珠珠救助”大病慈善医疗救助平台,探索新的慈善医疗救助模式。

  多年的志愿服务经历让他更明白:孩子,是社会单元里最脆弱的个体。他执着而坚定的性格,促使他在2012年某3岁女童被性侵案件中,作为被害人代理人走上了保护未成年人的维权之路。当时的维权十分困难,被害人家庭很是无助,他们不知道能找谁帮助,更不知道法律援助、心理干预、医疗救治、政府福利救助等事宜。当他第一次见到受害女童父亲时,想给予其一点慰藉,于是拍了拍这位父亲的肩膀,他能感受到父亲的身体在颤抖,那种无助之感难以言表。由于举证难,孩子难以适应询问程序等原因,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无罪。经过不懈努力,二审时被告人最终被判定有罪。那天,他才真正放下积压在心里两年的大石。“正义或许迟到,但永不缺席”。这是他当时脑子里的话。这条路,一走就是9年。



以真挚公益情怀守护祖国花朵


  郑子殷律师团队依托全国律协未保委、广州市检察院、团市委的支持和专业帮助,在广州为被害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法律保护。他亲自办理了10多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案件。他以法律维权为主线,同时整合社工、心理等专业力量,致力以最有效的方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其中一个案件,是父亲对女儿实施性侵害,他立足实际,推动白云团委以自身名义作为申请人,提起诉讼,撤销被害人父亲的监护权。该案入选全国律协《婚姻家庭·继承案件热定问题评析》,成为全国第一起以共青团名义发起撤销监护权的诉讼案件。2018年,他办理的“海珠区儿童断手案”更入选全国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工作十大典型案(事)例之首。


  一个人走得快,一群人走得远,一起来更精彩!郑子殷律师立足儿童优先保护视角,为1万多名律师、教育工作者、儿童福利督导员、社工等进行未保专业知识和法律援助培训,不断激发公益情怀,为未成年人保护职业共同体赋能,积极培育未保力量。他依托广州市律师协会和广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牵头组建法治“童”行志愿服务总队,他所在的君诺未保中心亦通过承办两届“花城有爱,法护未来”普法课件大赛,打造专业律师普法志愿队伍。三年来,服务总队已拥有500名志愿律师,走进700所校园,为近16万名学生进行普法宣讲,逐步推动以广州律师为主体的“普法进校园”活动标准化、项目化和品牌化。



上图:郑子殷律师所在的君诺未保中心承办2018年“花城有爱 法护未来”广州市未成年人保护普法课件大赛



下图:郑子殷律师参与组织2019年法治“童”行志愿者培训


  作为一名律师,他还积极推动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机制,参与制定了《广州市处理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郑子殷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积极总结经验,以内参形式向广州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广州改进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救助机制的若干建议》。郑律师还牵头制定了《广州市办理未成年人法援案件指南》,为未成年人法援工作专业化贡献力量。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郑子殷律师发现国内儿童口罩相关生产标准竟是一片空白。因此,他向广州市政协提交社情民意《关于解决儿童口罩问题建议》,呼吁制定儿童口罩广州标准。广州市政协迅速采纳,并通过《社情民意专报》上报全国政协。同时,他将《建议》改成了全国版,积极宣传,呼吁制定儿童口罩全国标准,希望发动全社会的力量,迅速推动落实。新华社客户端登载了建议,并编辑成舆情简报,送往国家有关部门,国务院妇儿工委协调推进。最终适时出台国标。念念不忘必有回响,儿童口罩生产从鱼龙混杂到逐步规范,他非常庆幸自己能为推动国内儿童口罩生产标准的发展贡献一份“广州力量”。

多渠道发声助推公益前行


  在担任十三届广州市政协委员期间,郑律师递交了14份的社情民意和16份政协提案(立案办理14份)。在2020年递交的提案中,由郑子殷律师主笔携手广州市人大代表雷建威、叶君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我市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关于加快落实我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建议和提案收获反响,广州市检察院等多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校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实施细则(试行)》。


  郑子殷律师在长期从事公共法律工作中,与多家媒体建立了深厚的关系。因此,他借助媒体的力量,多渠道多次为未成年人发声。他担任中央广播电台《华夏公益》的客座主持人,担任广东省电视台《珠江时评》《社会纵横》等多档节目的评论员,在《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多个报纸媒体上发声......


  近期,郑子殷律师还开通了自己的自媒体普法宣传号。他表示,自媒体短视频可以更大程度地被需要的群众看到,能够更好地把自己想普及的知识讲出来,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自己一份小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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