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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预告 | 关于办理广东狮子会财务业务有关的补充规定

 文章来源:广东狮子会秘书处      发布日期:2017-07-31      点击人次:2303



各代表处、委员会、服务队:
  鉴于广东狮子会2017-2018年度新组织架构的变动,现将办理财务业务有关的规定补充如下:
  1.   代表处、区级委员会活动经费的报销按秘书处新制定的《代表处、区级委员会服务活动(行政会议)审批表》填列。
  2.   区级委员会、代表处在下列情况下须附上《代表处、区级委员会服务活动(行政会议)审批表》:
    ⑴   日常性经费开支或超过五千元的行政经费;
    ⑵   备用金借支;
    ⑶   开展服务活动。
  3.   代表处预算应该遵循量入为出原则,在预算收入内开支,代表处预算需经过代表处理事会决议方可生效。
  4.   代表处、区级委员会的物资采购、固定资产购置按秘书处物资采购流程申报及填表,代表处、委员会的请款材料需经过广东狮子会秘书处审核。(详细咨询秘书处总务物资干事:黄泽均 15914326385)
  5.   代表处需须将本年度的手迹卡、备用金卡送交广东狮子会财务结算中心备案;区级委员会须将本年度的手迹卡送交广东狮子会财务结算中心备案。
  6.   服务队开支行政经费和服务经费,均需经代表处财务长审核。服务队的财务凭据经代表处审核后,统一定期送(寄)交广东狮子会财务结算中心相应工作人员。
  7.   新入职干事的工资卡,应该使用与本会基本户所在银行(民生银行的账户),当地没有该行支行的,请采用其直销银行自助开户并绑定任意实体卡,以便提现(详情咨询财务结算中心)。
  8.   使用附件五填列经费开支的,除了对公转账以及开转账支票以外,原则上,办事人员需使用公务卡支付或将公务卡绑定在App上移动支付,同时将刷卡单、截屏或账单流水单黏贴在报销单上方可报销;确实遇到既不能刷卡、又不能利用绑定公务卡的App付款,或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在报销时需向财务结算中心附加说明(详情咨询财务结算中心)。
  9.   代表处和区级委员会业务审核权限见《附件一》。
  10. 服务队业务审核权限见《附件一》。
  11. 代表处(筹)适用本规定。
  12. 本补充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13. 根据2018年1月6日广东狮子会理事会决议,再补充如下:
  1)     无论是服务经费还是行政经费,当资助标的涉及公共设施、市政建设、环保工程、绿化工程、食品安全的时候,相关的合同需明文规定,免除本会在涉及公共安全时的可能的法律责任。经办者须请受助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体现开支的合法、合规、合理;这些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但不局限于:可行性报告、环保评估报告、政府批文、建造合同、工程预算、合同执行情况、工程决算、质检报告等等。
  2)     区级和代表处经费开支,需要根据合同执行的,除了提交合同正本以外,经办者还需提交合同执行情况、完工签收或收货签收的原始资料和详细说明。
  3)     凡是按原来规定需要进行“采购询价比价”的,经办者须提供真实原始的询价比价记录(例如网上比价记录),当经办者应该能够合理估计到同类开支总额将达到或超过“采购询价比价”标准,而分批采购、分开报账的,也需要按此执行。
  4)     凡是当届预拨款、借支款,原则上核销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财务结算中心需及时发出催收警告。
  5)     凡是当届预拨款、借支款超过三个月未能核销的,停止当届团队的支出权限,直到逾期未核销账款核销完毕。
  6)     服务队换届交接,需在交接表中列明各项未核销账款,接任队长需承诺将继续核销,并将此交接表副本提交财务结算中心备案。接任队长团队未能及时核销的,在新的年度将继续被限制支出权限。
  7)     有合同依据未达到结算阶段的可以写阶段性的过程说明。
  8)     最终解释权归财务结算中心。
  
  14. 附件:
  附件一:审批权限表.pdf
  附件三:代表处手迹卡.doc
                                      广东狮子会秘书处
                                        2017年7月31日




各代表处、委员会、服务队:
  鉴于广东狮子会2017-2018年度新组织架构的变动,现将办理财务业务有关的规定补充如下:
  1.   代表处、区级委员会活动经费的报销按秘书处新制定的《代表处、区级委员会服务活动(行政会议)审批表》填列。
  2.   区级委员会、代表处在下列情况下须附上《代表处、区级委员会服务活动(行政会议)审批表》:
    ⑴   日常性经费开支或超过五千元的行政经费;
    ⑵   备用金借支;
    ⑶   开展服务活动。
  3.   代表处预算应该遵循量入为出原则,在预算收入内开支,代表处预算需经过代表处理事会决议方可生效。
  4.   代表处、区级委员会的物资采购、固定资产购置按秘书处物资采购流程申报及填表,代表处、委员会的请款材料需经过广东狮子会秘书处审核。(详细咨询秘书处总务物资干事:黄泽均 15914326385)
  5.   代表处需须将本年度的手迹卡、备用金卡送交广东狮子会财务结算中心备案;区级委员会须将本年度的手迹卡送交广东狮子会财务结算中心备案。
  6.   服务队开支行政经费和服务经费,均需经代表处财务长审核。服务队的财务凭据经代表处审核后,统一定期送(寄)交广东狮子会财务结算中心相应工作人员。
  7.   新入职干事的工资卡,应该使用与本会基本户所在银行(民生银行的账户),当地没有该行支行的,请采用其直销银行自助开户并绑定任意实体卡,以便提现(详情咨询财务结算中心)。
  8.   使用附件五填列经费开支的,除了对公转账以及开转账支票以外,原则上,办事人员需使用公务卡支付或将公务卡绑定在App上移动支付,同时将刷卡单、截屏或账单流水单黏贴在报销单上方可报销;确实遇到既不能刷卡、又不能利用绑定公务卡的App付款,或确实需要现金支付的,在报销时需向财务结算中心附加说明(详情咨询财务结算中心)。
  9.   代表处和区级委员会业务审核权限见《附件一》。
  10. 服务队业务审核权限见《附件一》。
  11. 代表处(筹)适用本规定。
  12. 本补充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
  13. 根据2018年1月6日广东狮子会理事会决议,再补充如下:
  1)     无论是服务经费还是行政经费,当资助标的涉及公共设施、市政建设、环保工程、绿化工程、食品安全的时候,相关的合同需明文规定,免除本会在涉及公共安全时的可能的法律责任。经办者须请受助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体现开支的合法、合规、合理;这些证明材料可以包括但不局限于:可行性报告、环保评估报告、政府批文、建造合同、工程预算、合同执行情况、工程决算、质检报告等等。
  2)     区级和代表处经费开支,需要根据合同执行的,除了提交合同正本以外,经办者还需提交合同执行情况、完工签收或收货签收的原始资料和详细说明。
  3)     凡是按原来规定需要进行“采购询价比价”的,经办者须提供真实原始的询价比价记录(例如网上比价记录),当经办者应该能够合理估计到同类开支总额将达到或超过“采购询价比价”标准,而分批采购、分开报账的,也需要按此执行。
  4)     凡是当届预拨款、借支款,原则上核销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财务结算中心需及时发出催收警告。
  5)     凡是当届预拨款、借支款超过三个月未能核销的,停止当届团队的支出权限,直到逾期未核销账款核销完毕。
  6)     服务队换届交接,需在交接表中列明各项未核销账款,接任队长需承诺将继续核销,并将此交接表副本提交财务结算中心备案。接任队长团队未能及时核销的,在新的年度将继续被限制支出权限。
  7)     有合同依据未达到结算阶段的可以写阶段性的过程说明。
  8)     最终解释权归财务结算中心。
  
  14. 附件:
  附件一:审批权限表.pdf
  附件三:代表处手迹卡.doc
                                      广东狮子会秘书处
                                        2017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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