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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预告 | 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狮子会各专门委员会、代表处、服务队会务及服务活动审批工作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狮子会秘书处、财务结算中心      发布日期:2020-09-18      点击人次:24243



各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服务队:

  广东狮子会(下文简称“本会”)于2019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狮子会各专门委员会、代表处(含筹建小组)、服务队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现因本年度,本会的行政办公系统及财务办公系统已同步启用,为进一步方便各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服务队的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现对活动审批工作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1.各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凡开展活动,须在开展活动前向本会秘书处提交《活动开展审批表》,如有经费支出,须提前15个工作日于财务办公系统报批;如无经费支出,须提前7个工作日于行政办公系统报批。经有关程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秘书处、财务结算中心自接到资料齐全的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详见附件一、二)

  2.各服务队凡开展活动,须在开展活动前向所属驻地代表处提交《活动开展报告表》,如有经费支出,须提前15个工作日于财务办公系统报批;如无经费支出,须提前7个工作日于行政办公系统报批。驻地代表处根据《财务审批权限表》完成服务队提交的《活动开展报告表》审批流程,并于每月15日、30日向本会秘书处提交《活动开展报告统计表(2020版本)》(详见附件三、四、五)。

  3.各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服务队开展活动应合理规避本会的年度活动纲要的各项活动;有联会、外地区领导(狮友)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展报告表》特别注明其职务、名字、行程等信息;属于对外交流活动的须提前15个工作日于行政办公系统报批。

  4.如无特殊情况,本会秘书处不接受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服务队活动开展后,后补活动开展审批表。

  请各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服务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述补充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本补充通知内容与原通知内容相违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广东狮子会秘书处、财务结算中心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附件一:广东狮子会区级委员会活动开展审批表.doc

附件二:广东狮子会代表处活动开展审批表.doc

附件三:广东狮子会服务队活动开展报告.docx

附件四:广东狮子会财务审批权限表.pdf

附件五:广东狮子会2020-2021年度服务队活动开展报告登记表.xls




各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服务队:

  广东狮子会(下文简称“本会”)于2019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广东狮子会各专门委员会、代表处(含筹建小组)、服务队活动审批工作的通知》,现因本年度,本会的行政办公系统及财务办公系统已同步启用,为进一步方便各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服务队的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现对活动审批工作进行补充通知如下:

  1.各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凡开展活动,须在开展活动前向本会秘书处提交《活动开展审批表》,如有经费支出,须提前15个工作日于财务办公系统报批;如无经费支出,须提前7个工作日于行政办公系统报批。经有关程序批复同意后方可进行。秘书处、财务结算中心自接到资料齐全的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详见附件一、二)

  2.各服务队凡开展活动,须在开展活动前向所属驻地代表处提交《活动开展报告表》,如有经费支出,须提前15个工作日于财务办公系统报批;如无经费支出,须提前7个工作日于行政办公系统报批。驻地代表处根据《财务审批权限表》完成服务队提交的《活动开展报告表》审批流程,并于每月15日、30日向本会秘书处提交《活动开展报告统计表(2020版本)》(详见附件三、四、五)。

  3.各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服务队开展活动应合理规避本会的年度活动纲要的各项活动;有联会、外地区领导(狮友)参加的,应在《活动开展报告表》特别注明其职务、名字、行程等信息;属于对外交流活动的须提前15个工作日于行政办公系统报批。

  4.如无特殊情况,本会秘书处不接受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服务队活动开展后,后补活动开展审批表。

  请各专门委员会、驻地代表处、服务队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述补充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本补充通知内容与原通知内容相违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广东狮子会秘书处、财务结算中心

2020年9月18日


附件:

附件一:广东狮子会区级委员会活动开展审批表.doc

附件二:广东狮子会代表处活动开展审批表.doc

附件三:广东狮子会服务队活动开展报告.docx

附件四:广东狮子会财务审批权限表.pdf

附件五:广东狮子会2020-2021年度服务队活动开展报告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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