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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进一步重申和明确广东狮子会各机构宣传资料审核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广东狮子会公共关系与宣传部      发布日期:2021-10-21      点击人次:12247



粤狮宣〔2021〕10-1号
  
各机构:

时逢就职、服务活动活跃高峰期,为维护广东狮子会(下文简称“本会”)对外的统一形象,确保宣传规范,现就我会宣传资料使用规范重申如下:

一、 根据《广东狮子会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本会各内设机构、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对外宣传资料及物品均应提交至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审批,经审批后方能使用或印制。

二、审核流程

(一)活动宣传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徽章设计、活动背景板、视频、刊物等)审核流程

1.各机构自审:

(1)各机构在活动举行5个工作日前,须将宣传资料整理、审核,由其机构负责人审批。

(2)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合作,与外单位联合举办活动应事前核实对方合法身份。

(3)活动中注意合法使用国旗和国歌(公宣部另行制定规范指引)。

2.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审批:

(1)各机构在活动举行5个工作日前,须将宣传资料发送至本会公共关系与宣传部负责人或公共关系与宣传部驻地专员进行审核,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应在收到审核资料后,于2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反馈意见。(详见审核流程图)

(二)新闻媒体对外发布审核流程

(1)各机构如需发布媒体新闻,应在对外发布前,由其机构负责人初审后,将新闻通稿以及相关的资料向本会的公共关系与宣传部负责人或公共关系与宣传部驻地专员进行申报,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应在收到审核资料后,于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反馈意见。(详见审核流程图)

(2)合作单位如需发布活动新闻,应在对外发布前,由负责该活动的机构将新闻稿发送至本会的公共关系与宣传部负责人或公共关系与宣传部驻地专员处审核。(详见审核流程图)

审核流程图


(3)各机构应将经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审批同意发布后的新闻资料,交本会秘书处及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备案留存。未经审批通过的新闻通稿不得对外向新闻媒体发布。

请各机构认真阅读以上要求,并严格执行。否则,对违规者将依据本会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广东狮子会公共关系与宣传部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公共关系与宣传部驻地专员名单》
东莞代表处驻地专员:黄建光
广州会员管理一部驻地专员:朱遂辉
广州会员管理二部驻地专员:林峰
广州会员管理三部驻地专员:何恩
佛山代表处驻地专员:谢一萍
汕头代表处驻地专员:林敏珊
中山代表处驻地专员:李彦霞
河源代表处驻地专员:黄智棠
惠州代表处驻地专员:黄爱和
江门代表处驻地专员:吴启瑞
梅州代表处驻地专员:谢龙章
肇庆代表处驻地专员:刘晓莲
珠海代表处驻地专员:张雷
湛江代表处驻地专员:林秋炳




粤狮宣〔2021〕10-1号
  
各机构:

时逢就职、服务活动活跃高峰期,为维护广东狮子会(下文简称“本会”)对外的统一形象,确保宣传规范,现就我会宣传资料使用规范重申如下:

一、 根据《广东狮子会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本会各内设机构、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对外宣传资料及物品均应提交至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审批,经审批后方能使用或印制。

二、审核流程

(一)活动宣传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徽章设计、活动背景板、视频、刊物等)审核流程

1.各机构自审:

(1)各机构在活动举行5个工作日前,须将宣传资料整理、审核,由其机构负责人审批。

(2)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的企业合作,与外单位联合举办活动应事前核实对方合法身份。

(3)活动中注意合法使用国旗和国歌(公宣部另行制定规范指引)。

2.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审批:

(1)各机构在活动举行5个工作日前,须将宣传资料发送至本会公共关系与宣传部负责人或公共关系与宣传部驻地专员进行审核,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应在收到审核资料后,于2个工作日告知申请人反馈意见。(详见审核流程图)

(二)新闻媒体对外发布审核流程

(1)各机构如需发布媒体新闻,应在对外发布前,由其机构负责人初审后,将新闻通稿以及相关的资料向本会的公共关系与宣传部负责人或公共关系与宣传部驻地专员进行申报,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应在收到审核资料后,于1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反馈意见。(详见审核流程图)

(2)合作单位如需发布活动新闻,应在对外发布前,由负责该活动的机构将新闻稿发送至本会的公共关系与宣传部负责人或公共关系与宣传部驻地专员处审核。(详见审核流程图)

审核流程图


(3)各机构应将经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审批同意发布后的新闻资料,交本会秘书处及公共关系与宣传部备案留存。未经审批通过的新闻通稿不得对外向新闻媒体发布。

请各机构认真阅读以上要求,并严格执行。否则,对违规者将依据本会相关规定进行处分。

 

广东狮子会公共关系与宣传部
2021年10月19日
 
附件:《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公共关系与宣传部驻地专员名单》
东莞代表处驻地专员:黄建光
广州会员管理一部驻地专员:朱遂辉
广州会员管理二部驻地专员:林峰
广州会员管理三部驻地专员:何恩
佛山代表处驻地专员:谢一萍
汕头代表处驻地专员:林敏珊
中山代表处驻地专员:李彦霞
河源代表处驻地专员:黄智棠
惠州代表处驻地专员:黄爱和
江门代表处驻地专员:吴启瑞
梅州代表处驻地专员:谢龙章
肇庆代表处驻地专员:刘晓莲
珠海代表处驻地专员:张雷
湛江代表处驻地专员:林秋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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