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选举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4-19 点击人次:5204
根据《广东狮子会章程》《广东狮子会代表机构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在就各代表处2024-2025年度的总监、副总监、行政专员、财务专员、法务专员、办公会议提名成员、竞选成员、留任成员及监督组成员推举工作事宜作如下通知。 2024-2025年度设三类代表处12个,分别为:中山代表处、汕头代表处、河源代表处、惠州代表处、梅州代表处、肇庆代表处、江门代表处、珠海代表处、湛江代表处、阳江代表处、韶关代表处、清远代表处(韶关和清远代表处本年度召开筹建工作会议,总监及其团队成员在筹建工作会议中推举产生,候选人推举资格及产生办法另行制定)。 一、候选人的推举资格(所有参选人须先缴纳第二十二届(2024-2025年度)会费,且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总监及第一副总监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总监候选人为2023-2024年度第一副总监,第一副总监候选人为2023-2024年度第二副总监。 3.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为达标服务队(已完成重建或整改的服务队除外。2024年3月31日后,报名参选人提出转队申请,新转入服务队的数据不计入统计结果); 4.参选时的年度及上一年度会内活动时数不少于100小时(统计时间为2023.4.1—2024.3.31); 5.已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本年度嘉许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6.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8.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9.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10.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1.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12.具有本会会籍且没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二)副总监/第二副总监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任职期满的服务队队长(不含现任队长),曾担任过本会内设机构负责人或副职负责人、本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协调长(原分区主席),或担任过现在或曾在的代表处的办公会议或监督组成员(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满足本条件); 3.已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本年度嘉许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4.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为达标服务队(已完成重建或整改的服务队除外。2024年3月31日后,报名参选人提出转队申请,新转入服务队的数据不计入统计结果); 5.本年度会内活动时数不少于100小时(统计时间为2023.4.1—2024.3.31); 6.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8.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9.非本年度代表处第一副总监和第二副总监会籍所在服务队会员; 10.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11.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2.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13.具有本会会籍且没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备注:同一服务队只能推荐1名会员参与代表处的副总监/第二副总监的报名。如同一服务队超过1名会员有报名意愿,则由服务队的办公会议或年度工作会议差额推举出1名参选人。 (三)行政专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曾担任过一个年度服务队队长(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满足本条件); 3.已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二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本年度嘉许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4.本年度会内活动时数不少于100小时(统计时间为2023.4.1—2024.3.31); 5.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6.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8.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行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9.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0.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备注:对留任行政专员的候选人,除“非失信被执行人”条件外,不作其他资格审查。 (四)财务专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 3.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个人财务状况良好,并与候任总监无任何亲属及同事关系; 5.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6.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8.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9.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备注:对留任财务专员的候选人,除“非失信被执行人”条件外,不作其他资格审查。 (五)法务专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会员优先; 3.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5.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6.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7.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8.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备注:对留任法务专员的候选人,除“非失信被执行人”条件外,不作其他资格审查。 (六)办公会议竞选成员、提名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曾担任过一个年度服务队队长(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满足本条件); 3.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为达标服务队(已完成重建或整改的服务队除外。2024年3月31日后,报名参选人提出转队申请,新转入服务队的数据不计入统计结果); 4.竞选成员候选人须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二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提名成员候选人须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一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本年度嘉许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5.本年度会内活动时数不少于100小时(统计时间为2023.4.1—2024.3.31); 6.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职责;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8.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9.除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外,同一服务队最多只能推荐1名会员参加办公会议竞选成员的推举; 10.如报名参选人为任期已届满的队长,则须2023-2024年度队长的签名同意,若参选人为2023-2024年度队长,则须有服务队2024-2025年度候任队长或候任秘书长的签名同意; 11.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12.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3.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七)办公会议留任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须以自愿报名的形式递交申请; 3.曾担任过一个年度服务队队长(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满足本条件); 4.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均为达标服务队(已完成重建或整改的服务队除外。2024年3月31日后,报名参选人提出转队申请,新转入服务队的数据不计入统计结果); 5.出席本年度代表处办公会议不少于3次; 6.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7.参选时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8.参选时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9.除代表处当然办公会议成员外,同一服务队只能推荐1名会员参加办公会议留任成员的推举; 10.须现任队长签名同意; 11.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12.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3.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八) 监督组组长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监督组组长候选人原则上为卸任的上年度代表处总监,由本会监事长提名。 (九)监督组提名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曾担任过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监督组成员至少一个年度或本会理事至少一个年度; 3.本年度会内活动时数不少于100小时(统计时间为2023.4.1—2024.3.31); 4.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均为达标服务队(已完成重建或整改的服务队除外。2024年3月31日后,报名参选人提出转队申请,新转入服务队的数据不计入统计结果); 5.已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二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本年度嘉许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6.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8.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9.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10.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1.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二、回避制度 参照《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回避制度,本会会员在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或监督组成员任职期间,若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亦为本会会员的,则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不得担任同级的其他职务。 三、报名程序 以上各代表处的参选人不得为本会第二十二届候任常务理监事、主管部门所委派的理监事代表。符合推举资格条件、决定参加各岗位竞选的会员,请于2024年4月26日(周五)下午17:00前本人登录广东狮子会OA行政办公系统进行报名。各代表处办公室于4月28日(周日)中午12:00在OA行政办公系统完成初审并将报名名单汇总表(excel表格)交到到本会秘书处干事何华莹,联系电话(020)-83366381-8967,邮箱:2321407916@qq.com。 报名参选人经资格审查办公室审查合格,报广东狮子会党委审批通过后,才能成为合格的候选人参加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2023-2024年度年度工作会议的推举。 四、报名填写指引 (一)参选人登录广东狮子会OA行政办公系统进行报名:点击左侧菜单栏【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参选报名】报名。(详细操作可咨询代表处干事) (二)参选人须在附件上传缴纳第二十二届(2024-2025年度)会费的凭证材料。 (三)报名法务专员的参选人的可在附件上传律师执业证明材料。 (四)报名财务专员的参选人的须在附件上传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五)若参选人为2023-2024年度队长,则须在附件上传服务队2024-2025年度候任队长或候任秘书长同意的微信截图或纸质签名扫描件;若报名办公会议留任成员的参选人须在附件上传2023-2024年度队长同意的微信截图或纸质签名扫描件。 (六) 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结果,并附结果截图,网址:zxgk.court.gov.cn/zhzxgk/。 五、如遇特殊报名情况,参选人资格条件可由选举工作办公室酌情调整,本通知的解释权和补充修订工作由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负责。 附件:广东狮子会三类代表处2024-2025年度总监、副总监及干部候选人产生办法 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选举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广东狮子会三类代表处2024-2025年度 总监、副总监及干部候选人 产生办法 根据《广东狮子会章程》《广东狮子会代表处机构工作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会各代表处总监、第一副总监、第二副总监、行政专员、财务专员、法务专员、办公会议成员及监督组成员的推举工作,由本第二十二届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具体工作由本会第二十二届选举工作办公室(下称“选举办”)和资格审查办公室(下称“审查办”)组织实施。 二、本会三类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不超过19名、监督组成员不超过5名,其中: 三类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的组成 (一)当然成员8名,分别是代表处当年度总监、党总支书记、上年度总监、第一副总监、第二副总监、行政专员、财务专员和法务专员。 (二)由于江门代表处上年度总监空缺,办公会议当然成员不超过7人;汕头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不超过11名,须包含揭阳联络处负责人、潮州联络处负责人、汕尾联络处负责人;肇庆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不超过9名,须包含云浮联络处负责人;湛江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不超过9名,须包含茂名联络处负责人。 (三)留任成员不超过3名,须自愿报名,再由本年度第一副总监择优提名为候选人(其中汕头代表处不超过2名)任期届满后可被再次提名,连续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年度,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除外。 (四)竞选成员数量:中山、河源、惠州、梅州、江门、珠海代表处不超过5名;肇庆、湛江代表处不超过4名;汕头代表处不超过3名。 (五)提名成员不超过3名,由代表处本年度第一副总监择优提名,会籍需来自不同服务队。提名成员任期届满后可被再次提名,连续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年度,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除外。 三类代表处监督组成员的组成 (一)当然成员1名,为监督组组长。 (二)监督组提名成员不超过4名。 三、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如遇特殊情况,选举工作办公室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各代表处的参选人须向广东狮子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一)总监候选人为2023-2024年度第一副总监。 (二)第一副总监候选人为2023-2024年度第二副总监。 (三)第二副总监候选人由本年度的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监督组成员共同参与的推举会议在符合资格的参选人中通过等额/差额推举产生,候选人数量不超过2名。 (四)中山、肇庆代表处的副总监候选人产生办法: 1.由于中山、肇庆代表处2023-2024年度第二副总监放弃参选2024-2025年度第一副总监,其2024-2025年度第一副总监候选人及第二副总监候选人产生办法如下:由本年度的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监督组成员共同参与的推举会议在符合资格的的参选人中通过等额/差额推举产生,数量不超过3名。 备注:中山、肇庆代表处副总监参选人不得为现任代表处第一副总监会籍所在服务队会员,报名时,只需注明参选“副总监”职位,不区分“第一”和“第二”副总监。 (五)行政专员、财务专员、法务专员参选人由本会法定代表人分别和本会秘书长、财务长、法务长共同协商提名后报名,经资格审查办公室审查合格,报广东狮子会党委审批通过后,成为候选人。 (六)办公会议竞选成员候选人由会员自愿报名产生。 (七)办公会议留任成员,须自行报名,再由本年度第一副总监提名产生为候选人。 (八)办公会议提名成员候选人由代表处本年度第一副总监提名产生。 (九)监督组组长候选人原则上为卸任的上年度代表处总监,由本会监事长提名。提名成员候选人由代表处候任监督组组长提名。 四、报名人数或审查通过后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法定的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人数,按审核通过的实际人数在各代表处年度工作会议中进行等额推举,等额推举现场半数通过,结果有效,反之采用差额推举。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和补充修订工作由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负责。 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选举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粤狮选〔2024〕2号
根据《广东狮子会章程》《广东狮子会代表机构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在就各代表处2024-2025年度的总监、副总监、行政专员、财务专员、法务专员、办公会议提名成员、竞选成员、留任成员及监督组成员推举工作事宜作如下通知。 2024-2025年度设三类代表处12个,分别为:中山代表处、汕头代表处、河源代表处、惠州代表处、梅州代表处、肇庆代表处、江门代表处、珠海代表处、湛江代表处、阳江代表处、韶关代表处、清远代表处(韶关和清远代表处本年度召开筹建工作会议,总监及其团队成员在筹建工作会议中推举产生,候选人推举资格及产生办法另行制定)。 一、候选人的推举资格(所有参选人须先缴纳第二十二届(2024-2025年度)会费,且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总监及第一副总监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总监候选人为2023-2024年度第一副总监,第一副总监候选人为2023-2024年度第二副总监。 3.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为达标服务队(已完成重建或整改的服务队除外。2024年3月31日后,报名参选人提出转队申请,新转入服务队的数据不计入统计结果); 4.参选时的年度及上一年度会内活动时数不少于100小时(统计时间为2023.4.1—2024.3.31); 5.已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本年度嘉许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6.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8.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9.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10.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1.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12.具有本会会籍且没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二)副总监/第二副总监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任职期满的服务队队长(不含现任队长),曾担任过本会内设机构负责人或副职负责人、本会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协调长(原分区主席),或担任过现在或曾在的代表处的办公会议或监督组成员(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满足本条件); 3.已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本年度嘉许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4.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为达标服务队(已完成重建或整改的服务队除外。2024年3月31日后,报名参选人提出转队申请,新转入服务队的数据不计入统计结果); 5.本年度会内活动时数不少于100小时(统计时间为2023.4.1—2024.3.31); 6.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8.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9.非本年度代表处第一副总监和第二副总监会籍所在服务队会员; 10.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11.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2.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13.具有本会会籍且没有境外永久居留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备注:同一服务队只能推荐1名会员参与代表处的副总监/第二副总监的报名。如同一服务队超过1名会员有报名意愿,则由服务队的办公会议或年度工作会议差额推举出1名参选人。 (三)行政专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曾担任过一个年度服务队队长(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满足本条件); 3.已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二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本年度嘉许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4.本年度会内活动时数不少于100小时(统计时间为2023.4.1—2024.3.31); 5.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6.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8.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行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9.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0.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备注:对留任行政专员的候选人,除“非失信被执行人”条件外,不作其他资格审查。 (四)财务专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 3.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个人财务状况良好,并与候任总监无任何亲属及同事关系; 5.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6.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8.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9.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备注:对留任财务专员的候选人,除“非失信被执行人”条件外,不作其他资格审查。 (五)法务专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会员优先; 3.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4.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5.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6.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7.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8.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备注:对留任法务专员的候选人,除“非失信被执行人”条件外,不作其他资格审查。 (六)办公会议竞选成员、提名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曾担任过一个年度服务队队长(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满足本条件); 3.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为达标服务队(已完成重建或整改的服务队除外。2024年3月31日后,报名参选人提出转队申请,新转入服务队的数据不计入统计结果); 4.竞选成员候选人须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二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提名成员候选人须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一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本年度嘉许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5.本年度会内活动时数不少于100小时(统计时间为2023.4.1—2024.3.31); 6.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职责;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8.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9.除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外,同一服务队最多只能推荐1名会员参加办公会议竞选成员的推举; 10.如报名参选人为任期已届满的队长,则须2023-2024年度队长的签名同意,若参选人为2023-2024年度队长,则须有服务队2024-2025年度候任队长或候任秘书长的签名同意; 11.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12.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3.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七)办公会议留任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须以自愿报名的形式递交申请; 3.曾担任过一个年度服务队队长(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满足本条件); 4.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均为达标服务队(已完成重建或整改的服务队除外。2024年3月31日后,报名参选人提出转队申请,新转入服务队的数据不计入统计结果); 5.出席本年度代表处办公会议不少于3次; 6.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7.参选时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8.参选时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9.除代表处当然办公会议成员外,同一服务队只能推荐1名会员参加办公会议留任成员的推举; 10.须现任队长签名同意; 11.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12.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3.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八) 监督组组长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监督组组长候选人原则上为卸任的上年度代表处总监,由本会监事长提名。 (九)监督组提名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 2.曾担任过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监督组成员至少一个年度或本会理事至少一个年度; 3.本年度会内活动时数不少于100小时(统计时间为2023.4.1—2024.3.31); 4.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均为达标服务队(已完成重建或整改的服务队除外。2024年3月31日后,报名参选人提出转队申请,新转入服务队的数据不计入统计结果); 5.已获得或申报数据符合本会二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本年度嘉许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6.承诺在任期内,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7.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8.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9.参选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服务队没有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及对外交流工作制度; 10.按时足额缴纳会费和捐赠服务队年度工作会议或办公会议表决的基准服务经费; 11.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以上数据中,本年度数据以2024年3月31为截止日,上一年度数据以2023年6月30日为截止日。 二、回避制度 参照《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回避制度,本会会员在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或监督组成员任职期间,若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亦为本会会员的,则其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不得担任同级的其他职务。 三、报名程序 以上各代表处的参选人不得为本会第二十二届候任常务理监事、主管部门所委派的理监事代表。符合推举资格条件、决定参加各岗位竞选的会员,请于2024年4月26日(周五)下午17:00前本人登录广东狮子会OA行政办公系统进行报名。各代表处办公室于4月28日(周日)中午12:00在OA行政办公系统完成初审并将报名名单汇总表(excel表格)交到到本会秘书处干事何华莹,联系电话(020)-83366381-8967,邮箱:2321407916@qq.com。 报名参选人经资格审查办公室审查合格,报广东狮子会党委审批通过后,才能成为合格的候选人参加各会员管理部/代表处2023-2024年度年度工作会议的推举。 四、报名填写指引 (一)参选人登录广东狮子会OA行政办公系统进行报名:点击左侧菜单栏【会员管理部/代表处参选报名】报名。(详细操作可咨询代表处干事) (二)参选人须在附件上传缴纳第二十二届(2024-2025年度)会费的凭证材料。 (三)报名法务专员的参选人的可在附件上传律师执业证明材料。 (四)报名财务专员的参选人的须在附件上传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证明材料。 (五)若参选人为2023-2024年度队长,则须在附件上传服务队2024-2025年度候任队长或候任秘书长同意的微信截图或纸质签名扫描件;若报名办公会议留任成员的参选人须在附件上传2023-2024年度队长同意的微信截图或纸质签名扫描件。 (六) 参选人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结果,并附结果截图,网址:zxgk.court.gov.cn/zhzxgk/。 五、如遇特殊报名情况,参选人资格条件可由选举工作办公室酌情调整,本通知的解释权和补充修订工作由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负责。 附件:广东狮子会三类代表处2024-2025年度总监、副总监及干部候选人产生办法 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选举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 广东狮子会三类代表处2024-2025年度 总监、副总监及干部候选人 产生办法 根据《广东狮子会章程》《广东狮子会代表处机构工作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会各代表处总监、第一副总监、第二副总监、行政专员、财务专员、法务专员、办公会议成员及监督组成员的推举工作,由本第二十二届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下称“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具体工作由本会第二十二届选举工作办公室(下称“选举办”)和资格审查办公室(下称“审查办”)组织实施。 二、本会三类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不超过19名、监督组成员不超过5名,其中: 三类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的组成 (一)当然成员8名,分别是代表处当年度总监、党总支书记、上年度总监、第一副总监、第二副总监、行政专员、财务专员和法务专员。 (二)由于江门代表处上年度总监空缺,办公会议当然成员不超过7人;汕头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不超过11名,须包含揭阳联络处负责人、潮州联络处负责人、汕尾联络处负责人;肇庆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不超过9名,须包含云浮联络处负责人;湛江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不超过9名,须包含茂名联络处负责人。 (三)留任成员不超过3名,须自愿报名,再由本年度第一副总监择优提名为候选人(其中汕头代表处不超过2名)任期届满后可被再次提名,连续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年度,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除外。 (四)竞选成员数量:中山、河源、惠州、梅州、江门、珠海代表处不超过5名;肇庆、湛江代表处不超过4名;汕头代表处不超过3名。 (五)提名成员不超过3名,由代表处本年度第一副总监择优提名,会籍需来自不同服务队。提名成员任期届满后可被再次提名,连续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年度,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的除外。 三类代表处监督组成员的组成 (一)当然成员1名,为监督组组长。 (二)监督组提名成员不超过4名。 三、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如遇特殊情况,选举工作办公室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各代表处的参选人须向广东狮子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一)总监候选人为2023-2024年度第一副总监。 (二)第一副总监候选人为2023-2024年度第二副总监。 (三)第二副总监候选人由本年度的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监督组成员共同参与的推举会议在符合资格的参选人中通过等额/差额推举产生,候选人数量不超过2名。 (四)中山、肇庆代表处的副总监候选人产生办法: 1.由于中山、肇庆代表处2023-2024年度第二副总监放弃参选2024-2025年度第一副总监,其2024-2025年度第一副总监候选人及第二副总监候选人产生办法如下:由本年度的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监督组成员共同参与的推举会议在符合资格的的参选人中通过等额/差额推举产生,数量不超过3名。 备注:中山、肇庆代表处副总监参选人不得为现任代表处第一副总监会籍所在服务队会员,报名时,只需注明参选“副总监”职位,不区分“第一”和“第二”副总监。 (五)行政专员、财务专员、法务专员参选人由本会法定代表人分别和本会秘书长、财务长、法务长共同协商提名后报名,经资格审查办公室审查合格,报广东狮子会党委审批通过后,成为候选人。 (六)办公会议竞选成员候选人由会员自愿报名产生。 (七)办公会议留任成员,须自行报名,再由本年度第一副总监提名产生为候选人。 (八)办公会议提名成员候选人由代表处本年度第一副总监提名产生。 (九)监督组组长候选人原则上为卸任的上年度代表处总监,由本会监事长提名。提名成员候选人由代表处候任监督组组长提名。 四、报名人数或审查通过后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法定的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人数,按审核通过的实际人数在各代表处年度工作会议中进行等额推举,等额推举现场半数通过,结果有效,反之采用差额推举。 五、本办法的解释权和补充修订工作由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负责。 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选举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19日粤狮选〔2024〕2号
2023-06-01 9885
2023-09-13 8478
2023-07-03 6658
2022-04-26 6427
2022-07-12 5546
2023-08-22 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