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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预告 | 广东狮子会2018-2019年度一类、二类代表处主任、副主任及干部人选的推举资格及产生办法

 文章来源:广东狮子会2018-2019年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18-04-25      点击人次:1763



  根据《广东狮子会章程》和《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会各代表处主任、第一副主任、第二副主任、秘书长、财务长、法务长、办公会议成员及监事会议成员的推举工作,由本会2018-2019年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具体工作由2018-2019年度选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举办”)和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本会2018-2019年度拟设一类代表处1个、二类代表处4个。分别为:
  一类代表处:东莞代表处;
  二类代表处:广州第一代表处、
广州第二代表处、广州第三代表处、佛山代表处。

  三、本会2018-2019年度一类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不超过28名、监事会议成员不超过9名,二类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不超过20名、监事会议成员不超过7名。其中:
  一类代表处办公会议:
  (一)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7名,分别是代表处主任、上届主任、第一副主任、第二副主任、秘书长、财务长和法务长。
  (二)代表处首届办公会议留任至第二个年度的本年度竞选成员不超过9名,候选人由本年度竞选成员自愿报名,再由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择优提名。
  (三)竞选成员不超过9名。
  (四)提名成员不超过3名,由代表处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择优提名。
  一类代表处监事会议:
  (一)当然成员1名,为监事长。
  (二)提名成员不超过8名。
  二类代表处办公会议:
  (一)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7名,分别是代表处主任、上届主任、第一副主任、第二副主任、秘书长、财务长和法务长。
  (二)代表处首届办公会议留任至第二个年度的本年度竞选成员不超过5名,候选人由本年度竞选成员自愿报名,再由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择优提名。
  (三)竞选成员不超过5名。
  (四)提名成员不超过3名,由代表处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择优提名。
  二类代表处监事会议:
  (一)当然成员1名,为监事长。
  (二)提名成员不超过6名。

  四、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一)一类、二类代表处主任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入会时间三年以上(不含三年),至少担任过所在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或监事会议成员满一届(2017-2018年度任职超过9个月视为满一届);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获得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及主任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二)一类、二类代表处第一、第二副主任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曾担任过本会分区(分域)主席或委员会主席,或至少担任过所在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或监事会议成员满一届(2017-2018年度任职超过9个月视为满一届);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入会时间三年以上(不含三年);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获得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非当届代表处主任、副主任会籍所在服务队会员;
  △参选人只需报名副主任,届时按所得推举票数高低依次为第一副主任、第二副主任;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及副主任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三)一类、二类代表处秘书长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各代表处秘书长候选人须为任期已届满的队长或现任队长(不含2018年新创服务队队长);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入会时间二年以上(不含二年);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获得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及秘书长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四)一类、二类代表处财务长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
  △入会时间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及财务长职责;
  △个人财务状况良好,并与当届副主任无任何亲属及同事关系;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五)一类、二类代表处法务长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须为执业律师的会员;
  △入会时间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及法务长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六)一类、二类代表处办公会议竞选成员、提名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须为任期已届满的队长或现任队长(不含2018年新创服务队队长);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入会时间二年以上(不含二年);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办公会议竞选成员候选人需获得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办公会议提名成员候选人需获得本会一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除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外,同一服务队只能推荐一名会员参加办公会议竞选成员的推举;
  △如报名参选人为任期已届满的队长,则需现任队长的签名同意,若为2017-2018年度队长,则需有候任队长或候任秘书长的签名同意。

  (七)一类、二类代表处首届办公会议竞选成员留任至第二个年度的竞选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需以自愿报名的形式递交申请;
  △出席本年度代表处办公会议不少于3次;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八)一类、二类代表处监事会议当然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由代表处当地的业务主管单位提名。

  (九)一类、二类代表处监事会议提名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曾担任过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或任期已届满的队长或现任队长(不含2018年新创服务队队长);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获得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监事会议成员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五、以上各代表处的参选人非本会2018-2019年度候任当然理监事、主管部门所委派的理监事代表。

  六、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各代表处的参选人须向广东狮子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一)主任候选人是2017-2018年度副主任。
  (二)第一副主任和第二副主任候选人由各代表处符合资格的会员自愿报名,先由本年度的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监事会议成员共同参与的推举会议通过等额或差额推举产生不超过3名副主任候选人,再由代表处年度工作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差额或等额推举,获得推举票数居前二位的依票数高低依次为代表处第一副主任、第二副主任,经新一届会长委任后就职。
  (三)秘书长、财务长、法务长候选人原则上是2017-2018年度的秘书长、财务长、法务长,如出缺、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连任,则由本年度副主任另行推荐,再由本会法定代表人分别和本会秘书长、财务长、法务长共同协商提名,经代表处年度工作会议推举通过及新一届会长委任后就职。
  (四)竞选成员候选人由会员自愿报名产生。
  (五)代表处首届办公会议竞选成员留任至第二个年度的竞选成员候选人由本年度竞选成员自行报名,再由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提名产生。
  (六)提名成员候选人由代表处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提名产生。
  (七)代表处监事会议当然成员、提名成员候选人由代表处当地的业务主管单位提名。

  七、如报名人数或审查通过后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法定的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人数,按审核通过的实际人数在各代表处年度工作会议中进行等额推举,推举结果有效。

  八、本办法的解释权和补充修订工作由广东狮子会2018-2019年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广东狮子会2018-2019年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根据《广东狮子会章程》和《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本会各代表处主任、第一副主任、第二副主任、秘书长、财务长、法务长、办公会议成员及监事会议成员的推举工作,由本会2018-2019年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具体工作由2018-2019年度选举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选举办”)和资格审查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本会2018-2019年度拟设一类代表处1个、二类代表处4个。分别为:
  一类代表处:东莞代表处;
  二类代表处:广州第一代表处、
广州第二代表处、广州第三代表处、佛山代表处。

  三、本会2018-2019年度一类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不超过28名、监事会议成员不超过9名,二类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不超过20名、监事会议成员不超过7名。其中:
  一类代表处办公会议:
  (一)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7名,分别是代表处主任、上届主任、第一副主任、第二副主任、秘书长、财务长和法务长。
  (二)代表处首届办公会议留任至第二个年度的本年度竞选成员不超过9名,候选人由本年度竞选成员自愿报名,再由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择优提名。
  (三)竞选成员不超过9名。
  (四)提名成员不超过3名,由代表处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择优提名。
  一类代表处监事会议:
  (一)当然成员1名,为监事长。
  (二)提名成员不超过8名。
  二类代表处办公会议:
  (一)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7名,分别是代表处主任、上届主任、第一副主任、第二副主任、秘书长、财务长和法务长。
  (二)代表处首届办公会议留任至第二个年度的本年度竞选成员不超过5名,候选人由本年度竞选成员自愿报名,再由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择优提名。
  (三)竞选成员不超过5名。
  (四)提名成员不超过3名,由代表处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择优提名。
  二类代表处监事会议:
  (一)当然成员1名,为监事长。
  (二)提名成员不超过6名。

  四、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一)一类、二类代表处主任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入会时间三年以上(不含三年),至少担任过所在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或监事会议成员满一届(2017-2018年度任职超过9个月视为满一届);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获得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及主任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二)一类、二类代表处第一、第二副主任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曾担任过本会分区(分域)主席或委员会主席,或至少担任过所在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或监事会议成员满一届(2017-2018年度任职超过9个月视为满一届);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入会时间三年以上(不含三年);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获得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非当届代表处主任、副主任会籍所在服务队会员;
  △参选人只需报名副主任,届时按所得推举票数高低依次为第一副主任、第二副主任;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及副主任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三)一类、二类代表处秘书长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各代表处秘书长候选人须为任期已届满的队长或现任队长(不含2018年新创服务队队长);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入会时间二年以上(不含二年);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获得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及秘书长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四)一类、二类代表处财务长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具有一定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
  △入会时间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及财务长职责;
  △个人财务状况良好,并与当届副主任无任何亲属及同事关系;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五)一类、二类代表处法务长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须为执业律师的会员;
  △入会时间一年以上(不含一年);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及法务长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六)一类、二类代表处办公会议竞选成员、提名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须为任期已届满的队长或现任队长(不含2018年新创服务队队长);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入会时间二年以上(不含二年);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办公会议竞选成员候选人需获得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办公会议提名成员候选人需获得本会一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除代表处办公会议当然成员外,同一服务队只能推荐一名会员参加办公会议竞选成员的推举;
  △如报名参选人为任期已届满的队长,则需现任队长的签名同意,若为2017-2018年度队长,则需有候任队长或候任秘书长的签名同意。

  (七)一类、二类代表处首届办公会议竞选成员留任至第二个年度的竞选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需以自愿报名的形式递交申请;
  △出席本年度代表处办公会议不少于3次;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八)一类、二类代表处监事会议当然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由代表处当地的业务主管单位提名。

  (九)一类、二类代表处监事会议提名成员候选人的推举资格:
  △曾担任过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或任期已届满的队长或现任队长(不含2018年新创服务队队长);
  △会籍所在的服务队为正常服务队(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本年度会内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获得本会三星级会员或者以上称号(以年度评奖数据截止时间为准);
  △承诺在任期内履行监事会议成员职责;
  △本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本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五、以上各代表处的参选人非本会2018-2019年度候任当然理监事、主管部门所委派的理监事代表。

  六、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各代表处的参选人须向广东狮子会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一)主任候选人是2017-2018年度副主任。
  (二)第一副主任和第二副主任候选人由各代表处符合资格的会员自愿报名,先由本年度的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监事会议成员共同参与的推举会议通过等额或差额推举产生不超过3名副主任候选人,再由代表处年度工作会议对候选人进行差额或等额推举,获得推举票数居前二位的依票数高低依次为代表处第一副主任、第二副主任,经新一届会长委任后就职。
  (三)秘书长、财务长、法务长候选人原则上是2017-2018年度的秘书长、财务长、法务长,如出缺、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连任,则由本年度副主任另行推荐,再由本会法定代表人分别和本会秘书长、财务长、法务长共同协商提名,经代表处年度工作会议推举通过及新一届会长委任后就职。
  (四)竞选成员候选人由会员自愿报名产生。
  (五)代表处首届办公会议竞选成员留任至第二个年度的竞选成员候选人由本年度竞选成员自行报名,再由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提名产生。
  (六)提名成员候选人由代表处本年度第一副主任提名产生。
  (七)代表处监事会议当然成员、提名成员候选人由代表处当地的业务主管单位提名。

  七、如报名人数或审查通过后的人数少于或等于法定的代表处办公会议成员人数,按审核通过的实际人数在各代表处年度工作会议中进行等额推举,推举结果有效。

  八、本办法的解释权和补充修订工作由广东狮子会2018-2019年度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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