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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狮子会文件传阅制度

 文章来源:广东狮子会      发布日期:2025-07-11      点击人次:558



广东狮子会文件传阅制度

(2022年3月19日广东狮子会2021-2022年度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制定试行,2022年9月21日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狮子会(以下简称“本会”)相关文件传阅流程,根据《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及相关规定,遵循规范有序、科学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秘书处负责对本会制定或收发的各类文件及时进行分类登记。

第三条 传阅范围。各级民政部门、各级残联部门、中国狮子联会公布或发给本会的文件,以及本会相关文件的传阅范围由本会秘书长提出建议,报本会会长或常务理事会审批同意后,由本会秘书处按批示的相关密级将文件下发给本会相关内设机构、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机构”)传阅,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本会秘书处应认真登记,及时按批示要求督促相关各机构阅办。

第四条 传阅顺序。经批示进行传阅的文件根据密级按顺序传阅。特殊情况下经本会秘书长或会长批准可以越级传阅。

第五条 传阅时间。传阅文件自本会秘书处根据批示发出起一般不得超过两天,相关各机构应积极配合不得延误,因延误重要文件传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会按相关规定问责。

第六条 传阅方式。经批示进行传阅的文件一般采用行政办公系统(OA)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传阅,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书面传阅的方式。相关各机构和阅读人采用行政办公系统(OA)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传阅的,应在接收界面上进行签阅操作;采用书面传阅方式的,则应在传阅记录表上签字。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及时间。

第七条 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批示进行传阅的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准确掌握文件传阅进展,以备查询。采用书面传阅方式的,传阅夹内的文件原件,不得抽取截留。若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原件的,必须经本会秘书长或会长同意,并办理相关借取手续,登记归还期限,使用完毕后或归还期限届满前应及时归还文件原件。

第八条 本会秘书处要建立文件传阅台账,登记传阅文件的名称、密级、传阅范围、传阅时间、传阅方式和文件原件借取情况等。

第九条 传阅文件归档。本会秘书处须对传阅后的文件根据要求进行归档。

第十条 文件密级划分:

(一)核心:本会常务理事会;

(二)绝密:本会常务理事会、理监事会;

(三)机密:本会常务理事会、理监事会、内设机构负责人、代表机构负责人;

(四)秘密:本会常务理事会、理监事会、内设机构负责人、代表机构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委员会、服务队);

(五)主动公开:全体会员、全体干事。

第十一条 文件的发文号:

(一)发文字号包括部门代字、年份和序号。年份使用公元纪年,在“〔〕”内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例如:粤狮秘〔2022〕01号,“粤狮”是广东狮子会的代字,“秘”是秘书处的简称,“〔2022〕”是发文的年份,“01”是发文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发文号。

(二)本会对内的发文,内容需要由各机构负责人完成初审后,交本会秘书长复核并提出密级划分,再由本会秘书处统一印发文号并按照密级划分进行传阅;本会对外的发文,内容需要由各机构负责人完成初审后,交本会秘书长及会长复核,再由本会秘书处统一印发文号,根据相关用章程序,加盖本会公章后发出。

(三)各常设/内设机构的发文代字:

1.本会秘书处代字为“秘”;

2.本会财务结算中心代字为“财”;

2.法务部代字为“法”;

3.纪律部代字为“纪”;

4.组织建设与会员服务部代字为“组”;

5.教育培训部代字为“培”;

6.社会服务部代字为“服”;

7.公共关系与宣传部代字为“宣”;

8.对外联谊联络部代字为“外”;

9..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代字为“资”;

10.战略研究部代字为“战”。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本会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广东狮子会文件传阅制度

(2022年3月19日广东狮子会2021-2022年度理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制定试行,2022年9月21日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狮子会(以下简称“本会”)相关文件传阅流程,根据《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及相关规定,遵循规范有序、科学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秘书处负责对本会制定或收发的各类文件及时进行分类登记。

第三条 传阅范围。各级民政部门、各级残联部门、中国狮子联会公布或发给本会的文件,以及本会相关文件的传阅范围由本会秘书长提出建议,报本会会长或常务理事会审批同意后,由本会秘书处按批示的相关密级将文件下发给本会相关内设机构、代表机构和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机构”)传阅,不得擅自扩大文件的传阅范围。本会秘书处应认真登记,及时按批示要求督促相关各机构阅办。

第四条 传阅顺序。经批示进行传阅的文件根据密级按顺序传阅。特殊情况下经本会秘书长或会长批准可以越级传阅。

第五条 传阅时间。传阅文件自本会秘书处根据批示发出起一般不得超过两天,相关各机构应积极配合不得延误,因延误重要文件传阅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会按相关规定问责。

第六条 传阅方式。经批示进行传阅的文件一般采用行政办公系统(OA)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传阅,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书面传阅的方式。相关各机构和阅读人采用行政办公系统(OA)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传阅的,应在接收界面上进行签阅操作;采用书面传阅方式的,则应在传阅记录表上签字。文件阅毕后,必须签注姓名及时间。

第七条 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批示进行传阅的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准确掌握文件传阅进展,以备查询。采用书面传阅方式的,传阅夹内的文件原件,不得抽取截留。若因工作需要借阅文件原件的,必须经本会秘书长或会长同意,并办理相关借取手续,登记归还期限,使用完毕后或归还期限届满前应及时归还文件原件。

第八条 本会秘书处要建立文件传阅台账,登记传阅文件的名称、密级、传阅范围、传阅时间、传阅方式和文件原件借取情况等。

第九条 传阅文件归档。本会秘书处须对传阅后的文件根据要求进行归档。

第十条 文件密级划分:

(一)核心:本会常务理事会;

(二)绝密:本会常务理事会、理监事会;

(三)机密:本会常务理事会、理监事会、内设机构负责人、代表机构负责人;

(四)秘密:本会常务理事会、理监事会、内设机构负责人、代表机构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委员会、服务队);

(五)主动公开:全体会员、全体干事。

第十一条 文件的发文号:

(一)发文字号包括部门代字、年份和序号。年份使用公元纪年,在“〔〕”内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例如:粤狮秘〔2022〕01号,“粤狮”是广东狮子会的代字,“秘”是秘书处的简称,“〔2022〕”是发文的年份,“01”是发文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的发文号。

(二)本会对内的发文,内容需要由各机构负责人完成初审后,交本会秘书长复核并提出密级划分,再由本会秘书处统一印发文号并按照密级划分进行传阅;本会对外的发文,内容需要由各机构负责人完成初审后,交本会秘书长及会长复核,再由本会秘书处统一印发文号,根据相关用章程序,加盖本会公章后发出。

(三)各常设/内设机构的发文代字:

1.本会秘书处代字为“秘”;

2.本会财务结算中心代字为“财”;

2.法务部代字为“法”;

3.纪律部代字为“纪”;

4.组织建设与会员服务部代字为“组”;

5.教育培训部代字为“培”;

6.社会服务部代字为“服”;

7.公共关系与宣传部代字为“宣”;

8.对外联谊联络部代字为“外”;

9..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代字为“资”;

10.战略研究部代字为“战”。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本会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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