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广东狮子会
发布日期: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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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7日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制定《广东狮子会导狮管理工作指引》并试行,2024年8月14日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制定,并更名及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优化广东狮子会(以下简称“本会”)导狮工作的管理体系,确保导狮团队能够高效、有序地运作,从而有力支持并促进各服务队的稳健发展,广东狮子会导狮管理部(以下简称“本部”)严格遵循《广东狮子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紧密贴合《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的具体要求,深入融合《广东狮子会服务队工作规则》的实践经验,制定本工作手册。 第二条 设立导狮管理部的意义 本部通过精准施策,助力本会高质量发展: 一、组织革新与团队建设: (一)优化导狮管理部,为组织激发新活力。 (二)汇聚资深会员,构建强大导狮团队。 二、策略定制与全面支持: (一)定制个性化成长策略,精准辅导服务队,致力生态建设。 (二)建立全方位支持体系,涵盖培训、咨询、资源对接。 三、创新引领与模式探索: (一)创新新型服务领域,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与效率。 (二)引领慈善新风尚,增强组织影响力。 四、实践深化与人才培育: (一)举办导狮认证培训,提升团队素质与专业性。 (二)定期内训强化凝聚力,激发导狮的工作热情与责任感。 第三条 导狮定位 一、导狮是本会连接会员管理部/代表处、服务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本会精神的传承者、弘扬者,促进会员增强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 二、导狮是服务队的“运营师”、“辅导员”,为服务队引入新资源、注入新动能,实施常态化深入服务机制,承载助力服务队优质发展和赋能骨干会员成长的重任。 第四条 导狮素养 一、政治引领,公益践行:导狮需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核心要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致力于将“四出”理念融入日常行动,成为公益事业的坚定践行者。 二、服务为本,担当贡献:导狮应时刻保持高度的服务意识,勇于担当组织建设的重任,积极贡献个人力量。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成为团队中的典范与引领者。同时,导狮需熟练掌握并准确解读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与有效执行。 三、赋能会员,共筑目标:导狮应秉持赋能会员的宗旨,以激发会员潜能为导向,通过鼓励与引导的方式,促使会员积极支持服务队的各项决策与行动。应尊重服务队的自主性与创造性,避免直接改变或施加压力于服务队,而是竭力协助服务队实现既定目标,共同推动本会的高质量发展。 四、信守承诺,勤勉尽责:守信是导狮诚信与责任感的重要体现,是道德上的基本要求,是导狮建立信任与尊重的基石。传递正能量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服务队增强凝聚力。 第五条 导狮技能 一、激励与启发: 以积极态度激励会员,帮助他们理解并感受会员的责任、权益与成就感。 二、培训引领: 对接教培资源,深入传播本会的基本知识和规章制度。 三、卓越沟通: 运用优秀沟通技巧,倾听他人,管理讨论,促进会员间的积极互动与双向沟通。 四、智慧观察: 识别并善用每位会员的长处,以优化团队整体效能。 五、目标导向: 与服务队共同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目标,并制定行动计划。 六、团队建设: 强化团队合作,尊重个人意见,共同决策,推动服务队向前发展。 七、顾问指导: 分享见解与经验,同时鼓励服务队队长团队自主决策。 八、热情传递: 以自身经验、专注与热情感染会员,激发会员对组织的热爱。 九、演讲技巧: 掌握演讲与引导技能,熟悉本会文化,能讲解基础专题课程。 十、技术基础: 具备提交、接收电子报告及邮件往来的基本计算机技术能力。 第六条 导狮认证、受聘导狮、工作导狮的定义 一、导狮认证 曾担任过一个年度服务队队长(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满足本条件),完成本会导狮认证课程,获得本会颁发《广东狮子会导狮认证书》的会员(见附件一)。 二、受聘导狮 (一)受聘导狮 取得导狮认证资格的会员,自愿提出申请并承诺聘用期内服从本部的工作委派,经本部审核后颁发《广东狮子会导狮聘用书》(见附件二),成为受聘导狮,聘用期为2年。 (二)受聘导狮的续聘 1.受聘导狮两年聘用期满,需参加导狮内训,取得本会颁发的《广东狮子会导狮内训结业证书》(见附件三),自愿提出申请并承诺两年内服从本部委派的工作,经本部审核并颁发《广东狮子会导狮聘用书》,可继续聘用,聘用期2年。 2.正在辅导服务队且辅导期未结束的导狮,如聘用期满,其聘用期可自动延至辅导期结束,在未取得新的受聘导狮资格期间,不再委派新的导狮工作。 三、工作导狮 指导及支持新服务队创队工作的受聘导狮或辅导及支持服务队运营工作的受聘导狮,服务队可根据实际需求向本部提出申请,经本部审核符合委派条件后,由会长签发《广东狮子会工作导狮委任状》(见附件四),成为工作导狮。 第七条 工作导狮的类别 一、创队导狮 (一)定义:指导新创建服务队完成创队流程及其成立后辅导运营工作的受聘导狮。 (二)任期:从接受委派之日起,至服务队成立后的2年。 二、运营导狮 (一)定义:辅导及支持服务队运营工作的受聘导狮。 (二)任期:从接受委派之日起,至当年度结束。 第八条 工作导狮的任职条件 一、受委派的工作导狮需已取得受聘导狮资格; 二、签署《广东狮子会工作导狮承诺书》(见附件五); 三、工作导狮受委派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均为达标服务队; 四、工作导狮受委派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均没有违反行政及财务管理制度,且财务公开; 五、工作导狮受委派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六、工作导狮受委派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七、工作导狮受委派时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工作导狮停权 工作导狮在任期内违反本手册第八条所列的第三、四、五、六、七、八的情况,经本部核实,对其进行停权处理。 第十条 导狮的职称及晋级 一、导狮职称 导狮的职称根据导狮的能力、履历以及综合评定结果,划分为: (一)初级导狮 完成本会导狮认证课程,获得本会颁发《广东狮子会导狮认证书》(见附件一),为初级导狮。 (二)中级导狮 按《广东狮子会中级导狮评定表》(见附件六),满足评定表上所有条件的初级导狮,可评定为中级导狮。 (三)高级导狮 按《广东狮子会高级导狮评定表》(见附件七),满足评定表上所有条件的中级导狮,可评定为高级导狮。 二、导狮职称晋级 导狮职称晋级办法: (一)导狮的职称晋级在每个工作年度由本部统一发出晋级评定通知,受理导狮的职称晋级申请。 (二)按职称晋级工作需要,由本部牵头成立职称晋级工作小组,负责职称晋级评定工作。 第二章 运营导狮的工作指南 第十一条 服务队申请委派运营导狮的流程 一、服务队办公会议决议申请委派运营导狮并上报OA系统,(服务队每年度可申请委派受聘导狮); 二、经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的导狮驻地专员及总监审核并通过; 三、经本部审核通过后,由会长委派或授权本部委派。 四、每支服务队申请运营导狮原则上为2名,不超过3名,且其中至少1名运营导狮为中级导狮或以上职称的导狮。 五、原则上每名运营导狮不可以同时指导创队及辅导运营超过2支服务队。 第十二条 运营导狮工作内容 一、调研与评估:实地走访摸查,填写服务队情况表。 二、目标规划与制定:协助服务队明确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三、会议参与与引导:积极参与服务队会议,促进沟通,引导讨论挑战与机遇。 四、教育与培训支持:协助讲师安排课程,鼓励会员参与培训。 五、项目实施辅导:指导并协助服务项目的执行,确保有效落地。 六、会员发展促进:支持会员招募与成长,提升会员满意度与保有率。 七、团队建设与激励:促进服务队联谊交流,激励团队成长。 八、档案管理:定期检查关键报告与文件(如队长月报、捐赠申报等)的提交情况,确保档案完整。 九、每月按时提交《导狮工作检视表》(见附件八)。 第三章 创队导狮的工作指南 第十三条 筹建服务队申请委派创队导狮的流程 一、本部对符合创队条件的筹建服务队,评估其需求,安排创队导狮,并在其创队说明会上颁发《广东狮子会工作导狮委任状》。 二、每支新创建服务队申请创队导狮原则上为2名,不超过3名,且其中至少1名创队导狮为中级导狮或以上职称的导狮。 三、原则上每名创队导狮不可以同时指导创队及辅导运营超过2支服务队。 四、创队导狮由会长委派或授权本部委派。 五、创队召集人可自行邀请受聘导狮作为创队导狮人选,经本部审核及备案,由会长委派或授权本部委派。 第十四条 创队导狮工作内容 一、筹建期间的工作内容: (一)与创队召集人充分沟通; (二)指导新创服务队完成创队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创队说明会、第一次筹备会议、第二次筹备会议、开展一次社会服务、第三次筹备会议),以上会议不得合并召开; (三)指导新创服务队完成所有筹建资料,并提交给本会组织建设与会员服务部; (四)指导新创服务队筹备、举行授证典礼。 二、完成创队后的工作内容: (一)目标规划与制定:协助服务队明确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二)会议参与与引导:积极参与服务队会议,促进沟通,引导讨论挑战与机遇。 (三)教育与培训支持:协助讲师安排课程,鼓励会员参与培训。 (四)项目实施辅导:指导并协助服务项目的执行,确保有效落地。 (五)会员发展促进:支持会员招募与成长,提升会员满意度与保有率。 (六)团队建设与激励:促进服务队联谊交流,激励团队成长。 (七)档案管理:定期检查关键报告与文件(如队长月报、捐赠申报等)的提交情况,确保档案完整。 (八)每月按时提交《导狮工作检视表》(见附件八)。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手册经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试行,试行期至2025年8月31日止。本手册与《广东狮子会章程》《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广东狮子会服务队工作规则》相冲突的,以《广东狮子会章程》《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广东狮子会服务队工作规则》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手册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狮子会导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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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7日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制定《广东狮子会导狮管理工作指引》并试行,2024年8月14日广东狮子会第二十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制定,并更名及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了进一步优化广东狮子会(以下简称“本会”)导狮工作的管理体系,确保导狮团队能够高效、有序地运作,从而有力支持并促进各服务队的稳健发展,广东狮子会导狮管理部(以下简称“本部”)严格遵循《广东狮子会章程》的相关规定,紧密贴合《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的具体要求,深入融合《广东狮子会服务队工作规则》的实践经验,制定本工作手册。 第二条 设立导狮管理部的意义 本部通过精准施策,助力本会高质量发展: 一、组织革新与团队建设: (一)优化导狮管理部,为组织激发新活力。 (二)汇聚资深会员,构建强大导狮团队。 二、策略定制与全面支持: (一)定制个性化成长策略,精准辅导服务队,致力生态建设。 (二)建立全方位支持体系,涵盖培训、咨询、资源对接。 三、创新引领与模式探索: (一)创新新型服务领域,提升整体治理水平与效率。 (二)引领慈善新风尚,增强组织影响力。 四、实践深化与人才培育: (一)举办导狮认证培训,提升团队素质与专业性。 (二)定期内训强化凝聚力,激发导狮的工作热情与责任感。 第三条 导狮定位 一、导狮是本会连接会员管理部/代表处、服务队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本会精神的传承者、弘扬者,促进会员增强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 二、导狮是服务队的“运营师”、“辅导员”,为服务队引入新资源、注入新动能,实施常态化深入服务机制,承载助力服务队优质发展和赋能骨干会员成长的重任。 第四条 导狮素养 一、政治引领,公益践行:导狮需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核心要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致力于将“四出”理念融入日常行动,成为公益事业的坚定践行者。 二、服务为本,担当贡献:导狮应时刻保持高度的服务意识,勇于担当组织建设的重任,积极贡献个人力量。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成为团队中的典范与引领者。同时,导狮需熟练掌握并准确解读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与有效执行。 三、赋能会员,共筑目标:导狮应秉持赋能会员的宗旨,以激发会员潜能为导向,通过鼓励与引导的方式,促使会员积极支持服务队的各项决策与行动。应尊重服务队的自主性与创造性,避免直接改变或施加压力于服务队,而是竭力协助服务队实现既定目标,共同推动本会的高质量发展。 四、信守承诺,勤勉尽责:守信是导狮诚信与责任感的重要体现,是道德上的基本要求,是导狮建立信任与尊重的基石。传递正能量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服务队增强凝聚力。 第五条 导狮技能 一、激励与启发: 以积极态度激励会员,帮助他们理解并感受会员的责任、权益与成就感。 二、培训引领: 对接教培资源,深入传播本会的基本知识和规章制度。 三、卓越沟通: 运用优秀沟通技巧,倾听他人,管理讨论,促进会员间的积极互动与双向沟通。 四、智慧观察: 识别并善用每位会员的长处,以优化团队整体效能。 五、目标导向: 与服务队共同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目标,并制定行动计划。 六、团队建设: 强化团队合作,尊重个人意见,共同决策,推动服务队向前发展。 七、顾问指导: 分享见解与经验,同时鼓励服务队队长团队自主决策。 八、热情传递: 以自身经验、专注与热情感染会员,激发会员对组织的热爱。 九、演讲技巧: 掌握演讲与引导技能,熟悉本会文化,能讲解基础专题课程。 十、技术基础: 具备提交、接收电子报告及邮件往来的基本计算机技术能力。 第六条 导狮认证、受聘导狮、工作导狮的定义 一、导狮认证 曾担任过一个年度服务队队长(任职时间超过6个月的,可视为满足本条件),完成本会导狮认证课程,获得本会颁发《广东狮子会导狮认证书》的会员(见附件一)。 二、受聘导狮 (一)受聘导狮 取得导狮认证资格的会员,自愿提出申请并承诺聘用期内服从本部的工作委派,经本部审核后颁发《广东狮子会导狮聘用书》(见附件二),成为受聘导狮,聘用期为2年。 (二)受聘导狮的续聘 1.受聘导狮两年聘用期满,需参加导狮内训,取得本会颁发的《广东狮子会导狮内训结业证书》(见附件三),自愿提出申请并承诺两年内服从本部委派的工作,经本部审核并颁发《广东狮子会导狮聘用书》,可继续聘用,聘用期2年。 2.正在辅导服务队且辅导期未结束的导狮,如聘用期满,其聘用期可自动延至辅导期结束,在未取得新的受聘导狮资格期间,不再委派新的导狮工作。 三、工作导狮 指导及支持新服务队创队工作的受聘导狮或辅导及支持服务队运营工作的受聘导狮,服务队可根据实际需求向本部提出申请,经本部审核符合委派条件后,由会长签发《广东狮子会工作导狮委任状》(见附件四),成为工作导狮。 第七条 工作导狮的类别 一、创队导狮 (一)定义:指导新创建服务队完成创队流程及其成立后辅导运营工作的受聘导狮。 (二)任期:从接受委派之日起,至服务队成立后的2年。 二、运营导狮 (一)定义:辅导及支持服务队运营工作的受聘导狮。 (二)任期:从接受委派之日起,至当年度结束。 第八条 工作导狮的任职条件 一、受委派的工作导狮需已取得受聘导狮资格; 二、签署《广东狮子会工作导狮承诺书》(见附件五); 三、工作导狮受委派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均为达标服务队; 四、工作导狮受委派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所在或曾在的服务队均没有违反行政及财务管理制度,且财务公开; 五、工作导狮受委派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接受过纪律处分; 六、工作导狮受委派时的年度内及上一年度未被停权或撤职; 七、工作导狮受委派时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无违反本会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 工作导狮停权 工作导狮在任期内违反本手册第八条所列的第三、四、五、六、七、八的情况,经本部核实,对其进行停权处理。 第十条 导狮的职称及晋级 一、导狮职称 导狮的职称根据导狮的能力、履历以及综合评定结果,划分为: (一)初级导狮 完成本会导狮认证课程,获得本会颁发《广东狮子会导狮认证书》(见附件一),为初级导狮。 (二)中级导狮 按《广东狮子会中级导狮评定表》(见附件六),满足评定表上所有条件的初级导狮,可评定为中级导狮。 (三)高级导狮 按《广东狮子会高级导狮评定表》(见附件七),满足评定表上所有条件的中级导狮,可评定为高级导狮。 二、导狮职称晋级 导狮职称晋级办法: (一)导狮的职称晋级在每个工作年度由本部统一发出晋级评定通知,受理导狮的职称晋级申请。 (二)按职称晋级工作需要,由本部牵头成立职称晋级工作小组,负责职称晋级评定工作。 第二章 运营导狮的工作指南 第十一条 服务队申请委派运营导狮的流程 一、服务队办公会议决议申请委派运营导狮并上报OA系统,(服务队每年度可申请委派受聘导狮); 二、经会员管理部/代表处的导狮驻地专员及总监审核并通过; 三、经本部审核通过后,由会长委派或授权本部委派。 四、每支服务队申请运营导狮原则上为2名,不超过3名,且其中至少1名运营导狮为中级导狮或以上职称的导狮。 五、原则上每名运营导狮不可以同时指导创队及辅导运营超过2支服务队。 第十二条 运营导狮工作内容 一、调研与评估:实地走访摸查,填写服务队情况表。 二、目标规划与制定:协助服务队明确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三、会议参与与引导:积极参与服务队会议,促进沟通,引导讨论挑战与机遇。 四、教育与培训支持:协助讲师安排课程,鼓励会员参与培训。 五、项目实施辅导:指导并协助服务项目的执行,确保有效落地。 六、会员发展促进:支持会员招募与成长,提升会员满意度与保有率。 七、团队建设与激励:促进服务队联谊交流,激励团队成长。 八、档案管理:定期检查关键报告与文件(如队长月报、捐赠申报等)的提交情况,确保档案完整。 九、每月按时提交《导狮工作检视表》(见附件八)。 第三章 创队导狮的工作指南 第十三条 筹建服务队申请委派创队导狮的流程 一、本部对符合创队条件的筹建服务队,评估其需求,安排创队导狮,并在其创队说明会上颁发《广东狮子会工作导狮委任状》。 二、每支新创建服务队申请创队导狮原则上为2名,不超过3名,且其中至少1名创队导狮为中级导狮或以上职称的导狮。 三、原则上每名创队导狮不可以同时指导创队及辅导运营超过2支服务队。 四、创队导狮由会长委派或授权本部委派。 五、创队召集人可自行邀请受聘导狮作为创队导狮人选,经本部审核及备案,由会长委派或授权本部委派。 第十四条 创队导狮工作内容 一、筹建期间的工作内容: (一)与创队召集人充分沟通; (二)指导新创服务队完成创队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创队说明会、第一次筹备会议、第二次筹备会议、开展一次社会服务、第三次筹备会议),以上会议不得合并召开; (三)指导新创服务队完成所有筹建资料,并提交给本会组织建设与会员服务部; (四)指导新创服务队筹备、举行授证典礼。 二、完成创队后的工作内容: (一)目标规划与制定:协助服务队明确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 (二)会议参与与引导:积极参与服务队会议,促进沟通,引导讨论挑战与机遇。 (三)教育与培训支持:协助讲师安排课程,鼓励会员参与培训。 (四)项目实施辅导:指导并协助服务项目的执行,确保有效落地。 (五)会员发展促进:支持会员招募与成长,提升会员满意度与保有率。 (六)团队建设与激励:促进服务队联谊交流,激励团队成长。 (七)档案管理:定期检查关键报告与文件(如队长月报、捐赠申报等)的提交情况,确保档案完整。 (八)每月按时提交《导狮工作检视表》(见附件八)。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手册经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试行,试行期至2025年8月31日止。本手册与《广东狮子会章程》《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广东狮子会服务队工作规则》相冲突的,以《广东狮子会章程》《广东狮子会工作规则》《广东狮子会服务队工作规则》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本手册由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狮子会导狮管理工作手册(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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